同一箱東西,你帶著它上飛機,免稅額是 NT$35,000;你把它寄回去,免稅額是 NT$2,000。而且兩邊超額的算法方向相反——手提只課超出的那一段,郵寄課整包全額。這篇把郵寄這條路從頭走一遍:三種寄法各自在哪個重量划算(有一格是船運比航空還貴)、為什麼肉乾不是「補張檢疫證明就好」而是根本沒有那道門、行動電源與香水連船運都不收,以及一個只看料金表絕對會踩到的坑——SAL 對台灣已經全面停收,價格表卻還印著。
先說清楚範圍。這篇只處理郵政管道,也就是日本郵便的 EMS、国際小包、小形包装物這三種,民間國際宅配(黑貓、佐川那些)不在這一輪的查證範圍內,所以完全不提。另外,你帶著走的那一套規則是另一部辦法、另一組數字,請看〈日本帶回台灣的免稅額、肉品與檢疫限制〉。這篇不重講 NT$35,000 那條線怎麼算。
- 郵寄免稅額 NT$2,000,超過課整包不是課差額。但別被嚇到:零星物品的關稅是 5%,NT$2,001 的包裹落在百元級距。
- NT$2,000 是砍下來的。2018 年 1 月 1 日以前是 NT$3,000,那個數字不是亂寫,是舊的。
- 肉類、蛋奶製品不是「要檢疫證明」,是不准走郵寄。動物端連但書都沒有,植物端有兩個窄門。罰的是收件人,NT$3–15 萬且得按次。
- 2 公斤以下寄船運沒有意義,小形包装物的船便在 1 公斤以下比航空還貴。船運要划算得從 5 公斤開始算。
- SAL 對台灣全面停收,但日本郵便的料金表上還印著 SAL 價格。只看料金表會以為它還能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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買太多寄回去,划得來嗎?
划得來,但你要先知道台灣對「寄」和「帶」用的是兩把不同的尺,而且郵寄那把嚴很多。先看錢跟天數,制度那一層留到下一節。
台灣在日本郵便的分區裡屬於第 1 地帯,也就是最便宜的那一格。三種寄法的官方料金與標準日數攤開來是這樣:
| 寄法 | 上限 | 500g | 1kg | 2kg | 5kg | 10kg | 30kg | 標準日數 |
|---|---|---|---|---|---|---|---|---|
| 小形包装物(航空) | 2kg | ¥750 | ¥1,250 | ¥2,250 | — | — | — | 9 日 |
| 小形包装物(船便) | 2kg | ¥800 | ¥1,300 | ¥2,200 | — | — | — | 官方未公布 |
| 国際小包(航空) | 30kg | — | ¥2,050 | ¥2,750 | ¥4,850 | ¥8,350 | ¥18,350 | 5 日 |
| 国際小包(船便) | 30kg | — | ¥1,800 | ¥2,200 | ¥3,400 | ¥5,400 | ¥13,400 | 官方未公布 |
| EMS | 30kg | ¥1,450 | ¥2,200 | ¥3,400 | ¥6,400 | ¥10,600 | ¥26,600 | 2 日 |
那個「標準日數」要照官方的話讀。日本郵便在日數表上自己標了兩句:出件當天不算在內(寫 2 的話是後天送達),而且表上的數字是標準日數,不是保證的配送天數。船便寄台灣的日數官方三張表都沒有列,這裡就寫「官方未公布」,網路上流傳的「大約一到兩個月」沒有官方出處,不採用。
這張表看久了會浮出三件事,而且三件都寫在官方運賃表上、只是沒被放在一起看。
一、「小形包装物比較便宜」在 2 公斤幾乎不成立
2 公斤那一格,小形包装物航空是 ¥2,250,国際小包航空是 ¥2,750——只省 ¥500,卻慢 4 天,而且重量上限就卡在這裡,再多一公克都得換寄法。真正屬於小形包装物的地盤是 1 公斤以下:¥1,250 對 ¥2,050,一口氣便宜 ¥800。
換成打包時的動作:把想寄的東西先秤一次。落在 1 公斤以內就走小形包装物,超過 1.2 公斤左右,價差已經薄到不值得為它多等四天了。
二、2 公斤以下寄船運,是純虧
這一條反直覺到讓人懷疑是不是抄錯行了。小形包装物的船便 500 公克 ¥800、1 公斤 ¥1,300,兩格都比航空還貴(航空是 ¥750 與 ¥1,250)。只有 2 公斤那一格便宜 ¥50,而你為那 ¥50 付出的是一段官方連天數都不公布的等待。
船運要開始有意義,得從 5 公斤以上算起。10 公斤時国際小包船便 ¥5,400,比航空的 ¥8,350 省 ¥2,950,比 EMS 的 ¥10,600 省 ¥5,200。所以船運是給「整箱鍋碗瓢盆、書、陶器」這種行程用的,不是給你寄兩包零食用的。
三、EMS 貴的是錢,買到的是七天
2 公斤的對照最乾淨:小形包装物航空 ¥2,250、9 日,EMS ¥3,400、2 日。多付約 ¥1,150 換七天,而且它是唯一一個「可能比你自己還早回到台灣」的選項。行程只剩兩三天、東西又急著用的話,這筆錢我會付。

手提免稅額 NT$35,000,郵寄是多少?
NT$2,000。就這樣,兩千塊。
依據是〈郵包物品進出口通關辦法〉第 7 條:進口郵包物品應依規定徵收關稅、貨物稅、營業稅、菸酒稅、菸品健康福利捐、特種貨物及勞務稅及推廣貿易服務費,但完稅價格在新臺幣二千元以內者,免徵關稅、貨物稅及營業稅。
這一句裡藏了兩個容易滑過去的細節。第一,條文列了七種稅費,免掉的只有前三種。第二,同條第 2 項把菸酒與實施關稅配額之農產品排除在免稅範圍外——那兩類不管金額多小都要課,這是稍後那一節的伏筆。
拿它跟手提那條線並排看,落差大得有點荒謬:
| 你帶著走 | 你把它寄回去 | |
|---|---|---|
| 免稅額 | NT$35,000 | NT$2,000 |
| 超過的部分 | 只課超出部分 | 課全額 |
| 動物產品檢疫 | 入境時可以申報檢疫 | 不得郵遞寄送,沒有通道 |
| 依據 | 入境旅客攜帶行李物品報驗稅放辦法 | 郵包物品進出口通關辦法 |
手提那一欄的數字怎麼算、6 公斤的農畜水產品總量怎麼撞到,那些細節在〈NT$35,000 那條線怎麼算〉那篇,這裡不重複。這篇只負責右邊那一欄。
順帶一提,這 NT$2,000 是完稅價格不是你付的日圓標價,實際怎麼核定以海關為準。所以「我買了 ¥9,000 的東西會不會被課」這種題目,這篇不替任何人回答,只把規則放在這裡讓你自己對。
超過一塊錢,是課那一塊錢還是課整包?
課整包,但沒有你想的那麼貴。方向是真的,金額被誇大了。
先看方向。〈郵包物品進出口通關辦法〉第 8 條寫的是完稅價格逾免稅限額者,應按全額課徵進口稅費,全條沒有「超出部分」四個字。而〈入境旅客攜帶行李物品報驗稅放辦法〉第 12 條寫的是超出前條規定者,其超出部分應按海關進口稅則所規定之稅則稅率徵稅。兩句話寫在兩部辦法裡,一字之差,方向相反。
再看金額。第 8 條後半接的是「其屬零星物品者……應按海關進口稅則總則五規定之稅率課徵關稅」,而總則五對郵包之零星物品訂的稅率是 5%。什麼叫零星物品?第 9 條給了判準,而且它是反著寫的:所稱零星物品,不包括單項、或屬同種類且歸屬同一稅則號別之物品完稅價格合計逾新臺幣二千元者。
把它翻成三層:
| 你的包裹 | 會發生什麼 |
|---|---|
| 完稅價格 ≤ NT$2,000 | 🟢 免關稅、貨物稅、營業稅(菸酒與關稅配額農產品除外) |
| > NT$2,000,但每個單項/同稅則號別合計都 ≤ NT$2,000 | 🟡 屬零星物品,關稅按總則五 5%課,另有海關代徵的營業稅等 |
| > NT$2,000,且有任何單項或同稅則號別合計 > NT$2,000 | 🔴 不算零星物品,各品項按自己的稅則稅率課 |
所以一個完稅價格 NT$2,001 的零星包裹,關稅是 NT$2,001 的 5%,落在一百元出頭的級距,不是幾千塊。懸崖存在(課的是全額不是差額),但它的高度是百元級。不要為了閃這條線把一箱東西拆成三箱寄——郵資漲得比稅還快,而且下一節會告訴你拆了多半也沒用。
總稅額這裡刻意不給。第 7 條列的七種稅費裡,營業稅的稅基與稅率這一輪沒有逐條核對過營業稅法,硬算出一個「總共會被課 NT$X」的數字,就是拿沒查證的東西當結論。要精算的人請直接問海關。
NT$2,000 這個數字一直都是 2,000 嗎?
不是,2018 年 1 月 1 日從 NT$3,000 砍下來的。你查到的 NT$3,000 不是亂寫,是 2018 年以前的舊值。
2014 年那份原始版第 7 條寫的是「完稅價格在新臺幣三千元以內者,免徵關稅、貨物稅及營業稅」。2017 年 9 月 25 日那道令修正了第 7、9~12、21 條,並明定第 7、9、10 三條自 2018 年 1 月 1 日施行。門檻砍掉三分之一,零星物品的定義(3,000→2,000)與海關開單的門檻(3,000→2,000)三條一起下修。
還有一部名字很像的〈郵包物品進口免稅辦法〉,偶爾會被拿出來當成「另外一套現行規則」。它在2014 年 2 月 7 日就廢止了,而同一天發布的就是現在這部〈郵包物品進出口通關辦法〉。一部廢止、一部訂定,同一天,這是替代不是並存。查原文的時候請認明「進出口通關辦法」那個全名。
但同一次修正,有兩條是往放寬的方向改的
這一段對常寄東西的人來說是好消息。
2014 年舊版第 12 條把「次數頻繁」定義成「三十日內郵寄物品二次以上或半年內郵寄物品六次以上」。前半段在 2018 年被整條刪掉了。現行第 12 條只剩一條判準:同一收件人於半年度內進口郵包適用免稅規定放行逾六次者,不適用免稅。
另一條是合併計算的判準。2014 年舊版第 11 條是按「同一寄遞地」合併,等於同一個城市寄來的都算在一起;現行第 11 條改成按「同一寄件人」。這對從日本寄件的人差很多——你請日本的朋友寄一件、自己在另一間郵局寄一件,舊制可能被合併,新制不會。
拆成兩箱、分兩天寄,有用嗎?
同一天到就沒用;要分開,得跨到下一個半年度。這裡有兩條規定在管你,很多人只知道其中一條。
第一條是合併計算(第 11 條):自同一寄件人、同一到達日、寄交同一收件人,在兩件以上者,合併計算完稅價格。而「同一到達日」有定義,指郵政機構在郵包發遞單上蓋郵戳的那一天。所以拆成兩箱、同一天寄出,兩箱多半也同一天到,照樣加起來算。
第二條是次數(第 12 條):寄交同一收件人,半年度內免稅放行逾六次者,不適用免稅。關鍵在「半年度」這個詞有官方定義——指每年一月至六月及七月至十二月,是曆年上下半年,不是從你第一次寄件起算的滾動半年。
這個定義藏了一個實務上的甜蜜點:跨年那一趟,計數會歸零。12 月寄到第 6 件、1 月再寄第 7 件,1 月那件重新從第 1 次算起。反過來,7 月初寄第 7 件的人也一樣,6 月 30 日與 7 月 1 日之間是同一條線。
要提醒的是,這幾條講的都是「能不能免稅」,不是「能不能寄」。次數超了也只是那件開始課稅,包裹不會因此退運。真正會被退運銷燬的是下一節那類東西。
肉鬆和牛肉乾,寄得回去嗎?
不是「要檢疫證明」,是不准用郵寄這條路——而且罰的是收件人。這一節請你讀完再決定要不要買。
大多數人問這題的方向就錯了。他們問的是「要附什麼證明」,但兩部上位法各自寫了一條「不得郵寄」,而且動物端與植物端寫得不一樣。
動物產品:零通道,連但書都沒有
〈動物傳染病防治條例〉第 34 條第 3 項寫著:應施檢疫物不得以郵遞寄送輸入;其以郵遞寄送輸入者,應予退運、沒入或銷燬。收件人接獲郵遞寄送輸入之應施檢疫物時,應即送交輸出入動物檢疫機關銷燬。
把它跟同一條的第 2 項對照,差別就出來了——第 2 項寫的是旅客或服務於車、船、航空器之人員攜帶應施檢疫物者,應於入境時依前項規定申請檢疫。
手提有一條申報通道,郵寄那一格是空的。不是門檻高,是根本沒有那道門。所以「我補一張日本的檢疫證明就好了吧」這個想法,在郵寄這條路上不成立,因為沒有可以受理它的程序。
罰則落在收件人頭上,這一點特別重要,因為在台灣等包裹的常常是家人。依第 45 條第 13 款,收件人違反第 34 條第 3 項、未將郵遞寄送輸入之應施檢疫物送交輸出入動物檢疫機關銷燬者,處新臺幣三萬元以上十五萬元以下罰鍰,並得限期令其改善,屆期未改善者得按次處罰。「得按次」三個字要看仔細。
植物產品:有兩個窄門
〈植物防疫檢疫法〉第 17 條第 3 項同樣寫著檢疫物不得以郵寄方式輸入,違者應予退運或銷燬,但留了兩個但書:一是植物檢疫機關公告免繳驗檢疫證明書者,二是收件人事先向植物檢疫機關申請並經核准輸入者。走這條路的話,第 4 項還要求包裝上明顯標示內容物名稱,郵政機構會配合通知收件人去申請檢疫。
兩邊放在一起看,結構是這樣:
| 手提入境 | 郵寄 | |
|---|---|---|
| 動物產品類應施檢疫物 | 🟡 入境時申請檢疫 | 🔴 不得郵遞寄送,無但書 |
| 植物產品類檢疫物 | 🟡 入境時申請檢疫 | 🟡 原則禁止,兩個但書(公告免繳驗/事先申請核准) |
| 罰的是誰 | 攜帶人 | 收件人 |
最後一句限制要講明白:「應施檢疫物」是由中央主管機關公告指定的品目,不等於「所有食物」。所以這篇不會列一張「這可以寄、那不能寄」的食品清單——那種清單只要一個品目公告更動就會變成誤導。要查具體品項,去看農業部公告的清單。
要買這類伴手禮的話,換一條路想:能不能帶著走那一套規則寬得多(雖然也有它自己的紅線),細節在〈手提那一套的檢疫限量與 6 公斤總量〉。

行動電源、香水、指甲油:船運也不行
船運也不收,這是官方逐字寫的。很多人以為「不能上飛機就改寄船運」,日本郵便直接把這條路堵死了。
官方的寫法是:屬於國際航空運送協會(IATA)危險物規則對象的物品,在國際郵件裡不分郵件種類與運送手段都不能寄,並且特別加註「船便扱いでも引受不可」——連船運也不受理。
清單裡跟旅客最有關的是這幾樣:
| 品項 | 能不能寄 | 備註 |
|---|---|---|
| 行動電源、鋰電池(單獨的) | 🔴 不行 | 航空、船運都不受理 |
| 機器內建的鋰電池 | 🟢 可以 | 限符合一定條件者,且限部分國家地區 |
| 電子菸 | 🔴 不行 | |
| 香水、髮油(ヘアトニック) | 🔴 不行 | 引火性液體 |
| 指甲油(マニキュア) | 🔴 不行 | 引火性液體 |
| 打火機用燃料、油漆類 | 🔴 不行 | |
| 酒精飲料 | ⚪ 官方兩種說法 | 見下一節 |
| 拋棄式暖暖包(使いすてカイロ) | 🟡 有條件 | 官方另設可寄的製造商名單,共 18 家 |
暖暖包那一列值得多講一句。日本郵便另外開了一個頁面,標題直接叫「可經國際郵件寄送的拋棄式暖暖包販售事業者一覽」,上面列了 18 家公司(愛麗思歐雅瑪、生協、白元系列、獅王、小林製藥、樂天等等,全名單放在文末附錄)。反過來推不成立——名單上沒有的公司不等於「那個牌子不能寄」,因為把架上的商品品牌對回它的製造商需要另一份資料,這一輪沒查。要寄的話,帶著包裝去郵局窗口問最快。
行動電源那一項會讓不少人卡住,因為它同時不能託運、也不能郵寄:飛機上只能隨身帶(而且有數量與瓦時上限),寄又寄不了。安檢那一層的完整規則在〈日本機場安檢的行動電源與液體規定〉,這篇不重講瓦時數與 100 毫升,只補上郵政這一層:那兩條路是同時關的,所以在日本買行動電源之前,先想清楚它要怎麼回台灣。
酒和菸怎麼算?
日本那端官方自己講的不一樣,台灣這端一定課稅。兩邊都不樂觀,所以這一節我不會給你「可以寄」的結論。
先說日本端那個矛盾。同一個禁止品頁面上,上方「全世界共通で送れないものの代表例」那組圖卡,酒精飲料那張的註記寫的是酒精濃度超過 24% 者(同樣註記也掛在防曬乳與髮油上);但同一頁下方「具体的な郵送禁止品の例(詳細)」的引火性液體清單,卻把酒精飲料直接列進去、不加任何限定。頁面上另有一行折疊註記說寄酒精飲料時適用「郵便物の条件」,而那份條件我在官網上找不到獨立頁面。
官方同一頁有兩種寫法,這裡就不替它選一個,也不會跟你保證日本酒或梅酒寄得回去。真要寄,帶著瓶子去郵局窗口讓他們判斷,被退件總比寄出去之後被沒收好。
台灣這端反而簡單,因為沒有模糊空間。〈郵包物品進出口通關辦法〉第 7 條第 2 項把菸酒與實施關稅配額之農產品排除在免稅範圍外——不管金額多小,菸酒進來一定課稅。
常被誤讀的是同一部辦法第 14 條第 2 項:進口供自用之菸酒,酒 5 公升、捲菸 5 條(1,000 支)或雪茄 125 支或菸絲 5 磅以內者,免取具菸酒進口業許可執照。有人把它當成「5 公升以內免稅」——它免的是執照,不是稅。兩件事寫在同一部辦法的兩條裡,別混。
同條第 1 項還有一條小眾但明確的:進口六公斤以下之寵物食品,免申請飼料輸入登記證。帶貓狗的人可以記一下。
金飾、珠寶、名錶呢?
EMS 不收,寄台灣的書留也明文不收,而且最後那條路 2025 年底剛關掉。這一節的資訊很新,去年才變的。
日本郵便的台灣國別條件表在「貴重品を包有するもの」那一列打了叉,並附註白金、金、銀、珠玉、寶石等物品不受理。禁止品頁面則寫得更完整:貴重品不能用 EMS 寄;EMS 以外的小包郵便物或通常郵便物,只有在辦掛號(書留)或保價的情況下才能寄。
然後是那句 2025 年的變更:金錢或書類以外之貴重品,以書留寄送小形包装物的取扱,已於 2025 年 12 月 31 日終止。換句話說,過去那條「小形包装物+書留」的窄路,現在也沒了。
結論很單純:金飾、珠寶、名錶請自己帶著走。它們本來就不重,佔不了行李空間,而且手提那一套對它們友善得多。
日本郵便還轉述了三條台灣端的罰則
同一份國別條件表上列著三條處分,日本郵便是寫給寄件人看的:申報不實(品名、數量、重量、內容、價格不實,或虛偽的 CN23 報關單)者,科關稅的 2 至 5 倍罰金或沒收該物品;夾帶禁製品者,除沒收外另科該物品價格 3 倍的罰金;業者署名的 CN23 空白時視為輸入目的,科新臺幣 30,000 元以下罰金。
這裡要標清楚:這三條是日本郵便官方條件表對台灣規則的轉述,不是台灣法條原文,這一輪沒有逐條核對海關緝私條例,所以不掛台灣的條號。方向可以參考——申報單不要亂填,就這麼簡單。
在郵局現場填單就好嗎?
不行,手寫標籤寄不了;但也不必先辦會員帳號。這兩件事寫在同一頁上,很容易只讀到前半句。
日本郵便在寄件注意事項與標籤說明兩個頁面都寫著同一句:標籤的準備與製作需要使用「国際郵便マイページサービス」,手寫的標籤不能寄。兩頁互相佐證,不是孤證。
但同一個標籤頁面也寫著,手機版免會員註冊即可使用。所以不要被「要先註冊帳號」這種說法嚇到——旅客拿手機在旅館就能做完。
流程照官方寫的走:
- 在「国際郵便マイページ」網頁上輸入必要的寄件資訊。
- 系統把二維條碼的顯示網址寄到你指定的電子信箱。
- 到郵局,把那個二維條碼拿去感應櫃台旁的「ゆうプリタッチ」機器,標籤就印出來了。
- 那間郵局沒有這台機器的話,把印刷用番号(查詢號碼)告訴櫃檯人員即可。
另外兩條官方規則,出發前先知道會省事:一張標籤不能複印給多個郵件用,還有一次寄件最多只能填 60 項內容品。掃貨掃得兇的人,那個 60 項會撞到——藥妝一項一項填,很快就滿了。
還有一條容易忽略:台灣的國別條件表上,「通関電子データ送信」標的是必須。這正是手寫標籤走不通的技術原因。
最後界定一下範圍。官方這句話講的是寄物品(小形包装物、国際小包、EMS),明信片與純文件信函官方沒有界定在內,所以這篇不把它擴張成「寄明信片也要先上網產標籤」。

SAL 便比較便宜,可以寄台灣嗎?
現在寄不了,全面停收——但料金表上還印著價格。這是本篇最容易讓人白跑一趟的一條。
日本郵便的國際郵件條件表台灣頁,頁首的「配達遅延・引受停止情報等」欄位寫著:目前 SAL 郵件的收件已全面停止。同一頁的差出可否早見表也對得起來——通常郵便物與小包郵便物的航空與船便都是圈,SAL 那一欄都是橫槓;小包的條件欄第 2 項「SAL便の取扱いの有無」直接標了叉。
問題出在另一頁。日本郵便的料金表頁上,第 1 地帯的 SAL 價格表還照常整張列著。你如果只翻料金表,會看到一組介於航空與船便之間的價格,然後高高興興地打包出門。
怎麼避開:查價格之前先查國別條件表。條件表在日本郵便網站上是按國家分頁的(台灣那頁的參數是 cid=44),它會告訴你這個國家現在收什麼、不收什麼,而料金表只告訴你錢。兩張表不同步,這件事本身就是這一節的重點。
超市免費的紙箱可以拿來裝嗎?
印了肉或蔬果圖案的不行。這條規則荒謬到第一次看會以為在開玩笑,但它是官方逐字寫的。
日本郵便的禁止品頁面有一節叫「常常被誤寄的禁止物品範例」,裡面列了兩層。第一層是內容物:牛肉屬於禁製品的國家,泡麵、咖哩、法式清湯(コンソメ)這些都寄不了,因為它們含牛肉萃取物。
第二層才是那個坑——包裝材(紙箱、袋子)本身不能用的情形,官方列了三種:印有牛、豬、雞或牠們的肉的圖案;印有蔬菜圖案;印有水果圖案。
台灣把牛豬羊雞的肉品全部擋在門外(那是手提與郵寄都一樣的紅線,詳細品類見帶回台灣的檢疫紅線),所以從超市搬一個印著豬肉廣告的免費紙箱來打包,很可能在郵局櫃檯就被退回來。
做法很簡單:去郵局買它自己的紙箱,或者用素面沒有印刷的箱子。這是全篇成本最低的一條建議,幾百日圓,省掉整箱東西被退運的風險。
順帶提醒,別把這條推廣到刀具。日本郵便的刀劍類清單指的是刃長 15 公分以上的刀、槍、薙刀,以及刃長 5.5 公分以上的劍、匕首、彈簧刀——菜刀(包丁)不在那份清單上,所以不要自己推論成「買了堺刀要貼凶器標籤」。刀具能不能上飛機是另一回事,那在安檢那一篇。

出發前,把這六件先想過
照下面六件做,寄件那天就不會在櫃檯被退。
- 先秤重再選寄法。1 公斤以下走小形包装物、2 到 5 公斤走国際小包航空、急件才用 EMS、5 公斤以上想省錢才考慮船便。2 公斤以下寄船運沒有意義。
- 把肉類與蛋奶製品從包裹裡拿出來。那不是「補證明」的問題,郵寄沒有申報通道,而且罰的是在台灣幫你收件的家人。
- 行動電源、香水、指甲油留給自己帶(能帶的話)。它們航空郵件與船運都不收。
- 金飾珠寶自己帶著走。EMS 不收,小形包装物加掛號那條路 2025 年底已經關了。
- 出門前用手機把標籤做好。手寫的不能寄,手機版免註冊,順便確認內容品沒有超過 60 項。
- 紙箱去郵局買。印著肉或蔬果的免費紙箱可能讓整箱被退。
如果只能記住一件事,我會挑第二件。免稅額超了頂多補幾百塊稅,寄法選錯頂多多花一千日圓,但寄錯品項是整箱銷燬加上收件人被罰,而且那個罰鍰下限就是三萬。買之前想清楚它要走哪條路,比事後補救便宜太多了。
最後兩句誠實話。這篇引的全部是台灣的法規原文與日本郵便的官方頁面,但它不是報關建議——你那箱東西的完稅價格怎麼核定以海關為準,品目算不算應施檢疫物以農業部公告為準,這篇不替任何人的包裹下判斷。另外,民間國際宅配這一輪完全沒查,所以上面每一條規則都只適用郵政這條路。想比較兩邊價差的話,同一批東西在台日的價格落差在〈台日價差清單〉,而在日本買的時候怎麼把稅先省下來,看〈日本免稅新制與機場退稅流程〉。
附錄:官方原文(日文,點擊展開)
正文引用到的日本郵便原文集中放在這裡,方便你自己核對。台灣法規的中文原文散在各節,這裡不重複。
1. 航空危險物:船運也不收
国際航空運送協会(IATA)の「危険物に関する規則」が対象とする物品(航空危険物)については、国際郵便において、郵便物の種類および輸送手段に関わらず送ることができません。(船便扱いでも引受不可となりますのでご注意ください。)
清單逐字:
引火性液体 ライター用燃料、ペイント類、香水、ヘアトニック、マニキュア、アルコール飲料
その他の有害物件 電子タバコ、モバイルバッテリー、リチウム電池※注、エンジン
注…機器に取り付けられたリチウム電池(一定の条件を満たすものに限ります。)は、国際郵便で差し出すことができます。(一部の国・地域宛に限ります。)
2. 酒:官方同一頁的兩種寫法
頁面上方摘要圖卡的註記(アルコール飲料/日焼け止め/ヘアトニック 三張皆同):
アルコール濃度24%を超えるもの
同頁下方「具体的な郵送禁止品の例(詳細)」的引火性液体清單則把「アルコール飲料」直接列入,不加限定。另有折疊註記:
国際郵便でアルコール飲料をお送りいただく場合は、郵便物の条件が適用されます。
該份「郵便物の条件」我在官網上找不到獨立頁面,因此正文不替官方選定其中一種說法。
3. 手寫標籤不受理,但手機版免註冊
ラベルの準備・作成には、「国際郵便マイページサービス」のご利用が必要です。手書きのラベルでは送れませ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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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程逐字(スマホ版):
マイページで必要な情報を入力します → ご指定のメールアドレスに二次元コード表示用URLが送信されます → 二次元コードを、郵便局に配備されているゆうプリタッチにかざします → ラベル印刷の完了です
ゆうプリタッチがない郵便局で差し出す際は郵便局員に印刷用番号(お問い合わせ番号)をお伝えください
ひとつのラベルをコピーして複数の郵便物に使用することはできません。
一回の差出で記載できる内容品数は60項目までです。
4. SAL 全面停收(国際郵便条件表・台湾,cid=44)
配達遅延・引受停止情報等
現在、SAL扱いの郵便物の引受けは全面的に停止しています。
差出可否早見表:通常郵便物 航空 ◯/SAL -/船便 ◯;小包郵便物 航空 ◯/SAL -/船便 ◯;EMS ◯;通関電子データ送信:必須。小包條件「2 SAL便の取扱いの有無:×」。
⚠️ 同時,料金表頁(send/oversea/charge/list-parcel/zone1.html)仍列著第 1 地帯的整張 SAL 價格表。
5. 貴重品
ア 貴重品を包有するもの [ご注意]白金、金又は銀、珠玉、宝石等の物品は取り扱いません。 ×
貴重品はEMSでは送ることが出来ません。EMS以外の小包郵便物や通常郵便物では、郵便種別に応じて、書留または保険付とした場合に限り送ることができます。
金銭または書類以外の貴重品について、書留とする小形包装物での取扱いは、2025年12月31日(水)をもちまして終了しました。
6. 台灣端罰則(日本郵便條件表轉述,非台灣法條原文)
(2)以下の場合関税の2倍から5倍の罰金あるいは、当該物品を没収される。-製品名、数量、重量の虚偽の記載/-製品内容、価格の虚偽の記載/-虚偽の税関告知書CN23/-その他不正行為をした場合
(3)禁制品を包有する場合は、当該物品の没収に加え、当該物品の当該価格から3倍の価格の罰金が課される。
(5)業者の署名のある空白の税関告知書CN23が空白の際には、輸入目的とするものとし、30,000台湾ドル以下の罰金を課される。
同頁另載免輸入許可書的門檻:
次の場合には、輸入許可書を必要としない。-個人的使用に供される物品及び商品見本で、その価格が1,000米ドル相当額を超えないもの
7. 包裝上印了肉或蔬果
牛肉が禁制品の場合、送れないものの例 カップ麺 カレー コンソメ
包装材(段ボール箱、袋等)で送ることができないものの例 牛・豚・鳥、それらの食肉が印刷されている場合/野菜が印刷されている場合/果物が印刷されている場合
8. 刀劍類的定義(本篇不外推到菜刀)
【刀剣等に該当するもの】A 刃渡り 15cm 以上の刀、槍およびなぎなた B 刃渡り 5.5cm 以上の剣、あいくちおよび飛び出しナイフ
該清單未列「包丁」,因此正文不寫「菜刀要貼刀劍標籤」。
9. 可寄送的拋棄式暖暖包 製造販售事業者一覽(18 家)
官方頁面標題:「国際郵便による郵送が可能な使いすてカイロを販売する事業者一覧」
アイリスオーヤマ(株)/生活協同組合コープこうべ/アイリス・ファインプロダクツ(株)/タカビシ化学(株)/イオン(株)/(株)立石春洋堂/井脇製缶(株)/大日本除虫菊(株)/エステー(株)/日本生活協同組合連合会/オカモト(株)/DCM(株)/紀陽除虫菊(株)/宝商(株)/興和(株)/ユーコープ事業連合/(株)児玉兄弟商会/(株)ロッテ/小林製薬(株)
⚠️ 這是「可以寄」的名單。把架上商品的品牌對回製造商需要另一份資料,我沒有查,因此正文不點名任何品牌、也不反推「某牌不能寄」。
10. 標準日數的官方警語
お出しになられた日は含んでいません。(例:「2」の場合、翌々日の配達となります。)
この表に書かれている数字は、配達に要する「標準日数」であり、配達日数そのものを確約するものではありません。
台灣:EMS(関東發)2 日/航空通常(関東發)9 日/国際小包(東京国際郵便局發)航空 5 日、SAL「取り扱いなし」。船便的標準日數三張表皆未列。
11. 料金的地帯註記
※第3地帯および第4地帯については、特別追加料金を含みます。
台灣屬第 1 地帯,故本篇表列價格不含特別追加料金。
常見問題 FAQ
- Q1:進口郵包免稅額到底是 NT$2,000 還是 NT$3,000?
- 現在是 NT$2,000。NT$3,000 不是憑空來的,那是 2018 年以前的規則。〈郵包物品進出口通關辦法〉第 7 條原始版(2014 年發布)寫的確實是完稅價格在新臺幣三千元以內者免徵關稅、貨物稅及營業稅,但 2017 年 9 月那次修正把第 7、9、10 三條一起下修,並明定自 2018 年 1 月 1 日施行,門檻就從 3,000 掉到 2,000,零星物品的定義與海關開單的門檻也一起跟著降。另外還有一部叫〈郵包物品進口免稅辦法〉的法規,網路上偶爾會被拿出來當成「另一套現行規則」——那部早在 2014 年 2 月 7 日就廢止了,而且同一天發布的就是現在這部通關辦法,兩者是替代關係不是並存關係。要查原文的話,認明「郵包物品進出口通關辦法」這個全名。
- Q2:超過 NT$2,000 是課超出的部分,還是課整包?
- 課整包。〈郵包物品進出口通關辦法〉第 8 條寫的是完稅價格逾免稅限額者應按全額課徵進口稅費,沒有「超出部分」這四個字。要對照的是手提那一套:〈入境旅客攜帶行李物品報驗稅放辦法〉第 12 條寫的是超出前條規定者,其超出部分應按海關進口稅則所規定之稅則稅率徵稅。同一個國家、同一批東西,帶著走只課超出的部分,寄回去課全額。不過方向歸方向,金額別自己嚇自己:屬於「零星物品」的郵包,關稅依海關進口稅則總則五按 5% 課,一個 NT$2,001 的包裹,關稅落在一百元出頭的級距,另外還有海關代徵的營業稅等項目。這是懸崖沒錯,但它的高度是百元級。
- Q3:肉乾、肉鬆這類東西寄回台灣要附什麼證明?
- 沒有證明可以附。這一題大多數人問錯方向了。〈動物傳染病防治條例〉第 34 條第 3 項寫得很直接:應施檢疫物不得以郵遞寄送輸入,以郵遞寄送輸入者應予退運、沒入或銷燬;同條第 2 項對旅客手提寫的卻是應於入境時申請檢疫。也就是說,手提有一條申報通道,郵寄那一格是空的,動物端連但書都沒有一個。植物端稍微鬆一點:〈植物防疫檢疫法〉第 17 條第 3 項同樣禁止郵寄輸入,但留了兩個但書,一是主管機關公告免繳驗檢疫證明書的品項,二是收件人事先向植物檢疫機關申請並經核准,走這條路還規定包裝外面要明顯標示內容物名稱。要提醒的是,罰的是收件人不是寄件人:收到郵寄進來的應施檢疫物而沒有送交銷燬,依第 45 條第 13 款處新臺幣 3 萬元以上 15 萬元以下罰鍰,並且得按次處罰。至於哪些品目算應施檢疫物,以農業部公告的清單為準。
- Q4:免執照 5 公升是不是代表酒可以免稅寄回來?
- 不是,那兩件事完全無關。〈郵包物品進出口通關辦法〉第 14 條第 2 項確實寫著進口供自用之菸酒,酒 5 公升、捲菸 5 條(1,000 支)或雪茄 125 支或菸絲 5 磅以內,免取具菸酒進口業許可執照。但它免掉的是「執照」不是「稅」。同一部辦法的第 7 條第 2 項把菸酒與實施關稅配額之農產品排除在免稅範圍外,意思是不管金額多小,菸酒進來一定課稅。日本那一端還有另一層問題:日本郵便官方同一個頁面對酒類有兩種寫法,摘要卡的註記寫的是酒精濃度超過 24% 者不可寄,下方的詳細禁止品清單卻把酒精飲料直接列進引火性液體、不加任何限定。官方自己講的不一樣,這裡就不替它選一個,也不會告訴你日本酒或梅酒寄得回去。
- Q5:半年度逾 6 次會被取消免稅,那分開兩天寄有沒有用?
- 要看你想避開哪一條,那是兩條不同的規定。第 11 條管的是合併計算:自同一寄件人、同一到達日寄交同一收件人,在兩件以上者合併計算完稅價格,而同一到達日指的是郵政機構在郵包發遞單上蓋郵戳的那一天。所以同一個人寄、同一天到,拆成兩箱照樣加起來算。第 12 條管的是次數:寄交同一收件人,半年度內進口郵包適用免稅規定放行逾 6 次者,不適用免稅;而半年度有官方定義,指每年 1 月至 6 月及 7 月至 12 月,是曆年上下半年不是滾動半年。跨年那一趟差很多——12 月寄到第 6 件、1 月寄第 7 件,計數是歸零的。順帶更正一個舊資訊:2014 年版的第 12 條原本還有「30 日內郵寄物品 2 次以上」這條定義,2018 年那次修正整條刪掉了,現在只剩半年度逾 6 次這一條。
- Q6:包裹被扣住、郵局叫我自己去報關,是出了什麼事?
- 多半是價值超過門檻,觸發了兩條不同的規定。第一條是第 10 條:完稅價格逾新臺幣二千元、而且不屬於應辦理報關者,由海關填發小額郵包進口稅款繳納證送交郵政機構,憑它投遞並代收稅款——這種情況你不必跑,郵差送到門口收錢。第二條是第 6 條:進口郵包離岸價格逾等值美幣 5,000 元者,收件人應自海關通知單送達翌日起 15 日內,依關稅法第 16 條向海關辦理報關,這時候就得自己處理了,而且有天數限制。另外提醒兩個容易忽略的硬條件:每件(袋)毛重限 30 公斤以下(第 3 條),以及郵包物品屬應施檢驗、檢疫品目範圍或有其他輸出入規定者,仍應依各該輸出入規定辦理(第 13 條)。實際的完稅價格怎麼核定,以海關為準,這篇不替任何人的包裹下判斷。
- Q7:在郵局櫃檯手寫一張單子寄出去,不行嗎?
- 不行,但也不必先辦會員。日本郵便在寄件注意事項與標籤說明兩個頁面都寫著,標籤的準備與製作需要使用「国際郵便マイページサービス」,手寫的標籤不能寄。這一條很容易被讀成「要先註冊帳號」,但官方在同一頁講得很清楚:手機版免會員註冊即可使用。流程是在網頁上填完寄件資料,系統把一個二維條碼的網址寄到你指定的信箱,到郵局用那個條碼感應櫃台旁的「ゆうプリタッチ」機器印出標籤;如果那間郵局沒有這台機器,把印刷用號碼(查詢號碼)告訴櫃檯人員也可以。另外兩條規則值得先知道:一張標籤不能複印給多個郵件用,還有一次寄件最多只能填 60 項內容品。這一條講的是寄「物品」,明信片與純文件信函官方沒有界定,不要擴張解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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